全国最大名表走私案一审 两被告被罚3400万元
中新浙江网6月5日电 全国最大的名表走私案,在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宣判。朱剑峰被判处有期徒刑12年,并处罚金2000万元;秦凯生被判处有期徒刑6年,并处罚金1400万元。
法院审理查明,2004年1月至2006年12月间,义乌市浩亮钟表公司法定代表人朱剑峰,多次与华港公司商定手表走私的事。
华港公司安排人员将手表带入境后交给秦凯生,秦凯生以特快专递等方式发送给朱剑峰,共计走私手表6841只,偷逃应缴税款1170.3万元。
2004年4月至2006年12月间,朱剑峰多次与香港大光明公司商定购买梅花、西铁城等手表走私入境。
法院审理查明,2004年1月至2006年12月间,义乌市浩亮钟表公司法定代表人朱剑峰,多次与华港公司商定手表走私的事。
华港公司安排人员将手表带入境后交给秦凯生,秦凯生以特快专递等方式发送给朱剑峰,共计走私手表6841只,偷逃应缴税款1170.3万元。
2004年4月至2006年12月间,朱剑峰多次与香港大光明公司商定购买梅花、西铁城等手表走私入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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